无责司机也可索赔

今年6月份,李先生在晚上开车回家的途中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随意并线的车撞到,造成自已受轻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血液测试,对方司机张某当时属酒后驾车。交管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司机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还了李先生一个公道。但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并没有让李先生高兴。

算上修车和住院,李先生自己垫付了近两万元。由于对方有酒后驾车的情节,根据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主承保的保险公司拒赔。而对方司机张某也总以各种理由不难李先生肉。李先生找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仔细,由于他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没办法,现在张先生只能隔段时间就给张某打电话索赔,可总是得不到明确的答复。难道李先生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律师提出“代位求偿”

律师说:在遇到交通事故时,经常出现对主耍赖或没有经济赔偿能的情况,或根本找不到对方责任人的情况,那么对于事故无责车主来说,就只能自倒霉了。如果发生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能事故,按照新交法的规定,即使机动车无责也要按照国家最低的赔偿标准给对方赔偿,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车主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自掏腰包。

实际上对于无责司机保险公司就不给赔偿是一个误解。保险法中有一个“代位求偿”的原则。

所谓“代位求偿”,又称“代位追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保险标的由于第三人的责任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根据这个规定,即使是无责任司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可以再向事故的另一方追讨赔偿。

无责司机也可索赔

遇到车主无责,对方又没有经济赔偿能力的情况,车主可以先向法院起诉对方,法院遇到这种情况会出具“执行裁定中止书”。车主可以拿着中止书和相关票据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索赔。车主要跟保险公司签订“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赔偿了车主的损失后,可以以车产或保险公司的名义向事故的另一方追偿。

“代位求偿”的规定向保险法出台之时就有,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同并没有给客户讲清楚。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有权向第三人直接索赔或向所在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向第三人追偿。但现今此义务转嫁于投保人,加大了投保人的责任,也增加了投保人索赔的费用和风险。

 

 

一、            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

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

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给予赔偿是法定义务,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第三者责任的,

被保险人也可要求第三者进行赔偿。选择向谁要求赔偿是被保险人的权利。上述条款限制了被保险人直接从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同时,条款强制被保险金人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条款应属无效。

二、            单方强行设置绝对免赔率

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因第三方造成损坏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50%

保险人能否实际从第三方责任人那里获得赔偿,是其自身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如因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从第三方责任人那进而获得赔偿,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实行绝对免赔率实质是将自身的经营风险转嫁给被保险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条款应属无效。

三、            车辆残余作价归被保险人

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残

余部分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足额保险中,保险金人和被保险人各拥有对受损保险标的部分权利,如何处理受

车辆应由双方协商决定。该条款笼统地规定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残余部分价值,上是强制规定将残车卖给被保险人。

四、            单方规定争议管辖法院

保险条款中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本保险合同内容或理赔与保险人有争议不能协商

解决时,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被告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二)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规定:

该条款限制了被保险人的选择权。

五、            降低施救费用限额标准

保险条款中规定:经保险金人同意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第三者的抢救费、施救费、仲裁

及诉讼费、律师费赔偿的总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保险人可以此费用在法定的最高限额内进行核定,但无权自定标准。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

六、            自设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

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       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保险金人有权部分赔偿或全部不予以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两年内提供有关资料,保险人必须给予赔付。上述条款属保险人自设条件,免除其自身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属无效。